工业设计学院2019-2020学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年10月09日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暂行)湖工大教《2014》41号文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课程教学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教学质量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工业设计学院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本着“以评促教、以评促学”的指导方针,重视评教的引导激励作用,鼓励教师潜心教学,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拟通过成立湖北工业设计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学院教学督导组,实施教师自我评价、督导评价、领导专家评价、同行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360度全方位对教师的课程教学活动给予客观、公正、理的评价。

一、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小组

学院设立教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组员为学院教授委员会、系部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学院评教方案,审定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二、评价方案

(一)学院评价

1、自我评价Z1(10%)

由各系部负责组织组织教师自评,填写《工业设计学院课程教学质量自评表》,对所承担课程教学质量进行客观、合理地评价。

2、督导评价Z2(25%)

学院教学督导每学年对学院教师至少听课或看课1次,听课覆盖率保证不低于100%。

3、领导专家评价Z3(10%)

学院领导专家每学年对学院教师至少听课1次,听课覆盖率保证不低于100%。

4、同行教师评价Z4(15%)

由各系部负责人对本系(或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质量给出客观、合理地评价,要求通过听课、教研讨活动等方式了解同行的教学质量;教学院长对系部领导作合理评价。

5、学生评价Z5(40%)

学院教学办组织策划,学工办落实统计,要求每位学生对每门课的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去除全班前后10%分数后计算剩下分数的平均值,即为授课教师该课程的总评,若教师承担多门课程,则取每门课程总评数的平均值。

(二)加分与减分评价

1、加分项Z6

每学期的试卷袋(课程)、毕业论文批改及按时上交归档情况(含期中教学检查学院、学校检查数据)、参加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授课竞赛、申报教学研究项目、指导本科优秀论文、指导学科竞赛活动)。具体见附件。

2、减分项Z7

有教学事故的均进行响应,院级教学事故以学校制度为准。具体见附件。

(三)学校评价

1、督导评价Z8(40%)

学校教务处提供校级教学督导结果,督导对我院教师听课覆盖率应达到100%,对于未听到的教师,其该项得分取其他教师分数值的平均值。

2、学生评价Z9(60%

学校教务处提供校级学生网上评价结果。

三、总评价

Z=(Z1+Z2+Z3+Z4+Z5 +Z6-Z7)×0.6 + (Z8+ Z9) ×0.4

所有评价的最终结果将在院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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