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学通字[2025]46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核及定量分数计算、现场答辩投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现将同意推荐和候补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10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请与工业设计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李菊,办公室:东苑6栋139办公室,联系电话:15271878635),反映情况要逐级反映,遵照程序,实事求是,证据充分,以便调查核实。
工业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