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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工业大学工业设计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来源:研工办 时间:2026-09-20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工业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要求,为做好我院2027年推免生复试录取,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时学院成立纪律监督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考核、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审核推免生材料,指导、培训面试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学院按类别、学科专业成立推免生面试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面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由道德品质好、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须执行回避政策)。

      (三)学院成立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组,制订材料审核工作方案,明确审核标准、流程、审核人员及职责、争议受理等事项,科学、合理确定材料审核各项评价指标体系。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院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专业具体参见《湖北工业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一览表》。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且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2026年9月21日—10月18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相关专业志愿,报考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先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并支付报名费。

      (二)提交申请材料。报名完成后,考生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及获奖证书。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成pdf文件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为“2027推免生+姓名”,发送至学院招生工作人员邮箱(469028758@qq.com)。

      (三)发送复试通知。学院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考生确认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逾期视为放弃。

      (五)综合考核。学院对同意复试的考生及时组织综合考核。

      (六)考生确认录取。根据综合考核的结果,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

      (七)录取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安排

      (一)材料审核

      学院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并形成材料审核成绩,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面试考核名单。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安排面试。

      (二)考核方式及形式

      我院推免生考核为综合面试,以线上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选用腾讯会议网络平台(考生提前熟悉腾讯会议APP操作流程)。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30分)、综合素养(20分)及外国语水平测试(30分)四个方面内容。

      (四)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外国语水平测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核具体安排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学院将及时审核考生材料,组织面试考核,具体安排以群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六、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者;

      3.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4.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6.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录取规定者。

      七、考核工作要求

      (一)面试过程中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二)面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

      (三)面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完毕后面试记录、成绩评定表、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现场录音录像等材料由招生学院负责保管,同时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份。

      八、奖助政策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取得学籍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其他奖励资助政策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报考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并录取的考生,进入企业后还可享受一定的科研津贴等补助,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助学金详见相应管理办法。

      九、本研贯通培养政策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推免资格,报考本校推免研究生拟录取后,根据个人申请可选择本硕贯通(学习年限:3+1+2)。具体政策详见《湖北工业大学本研贯通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大研〔2026〕31号)。

      十、其他事项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二)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四)推免生体检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五)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湖北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本细则如与上级、上位文件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上位文件为准;如上级文件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https://ids.hbut.edu.cn/rcpy/yjspy/yjsjy.htm

      咨询电话:027-59750652,何老师,侯老师

      027-59750648,熊老师

      联系QQ群:1022350042

      工业设计学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