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学校“72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倡导“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教育理念,以及工业设计学院发展战略,现对2017级产品设计和工业设计专业学生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保证专业分流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元伍 副组长:邓卫斌、章旭
组员: 余森林、李晓英、王军、邓昭、周红宇、徐贤娟、汪秀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贤娟担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审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各专业计划人数负责具体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包括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填报志愿、提出各专业预录取学生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与汇总。
二、分流时间
1、专业介绍:2019年6月17日9:00-11:00, 2-001进行专业介绍 (各系准备ppt,介绍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
2、学生选择:2019年6月17—19日分流学生填写分流志愿表
3、收集表格:2019年6月20—23日收齐志愿表格,年级辅导员整理成电子文档
4、上交材料:2019年6月24日,年级辅导员将分流志愿表和电子文档上交学院
5、能力测试: 2019年6月24日 上午,阅卷(下午)
6、创新班遴选面试:2019年6月25日上午8:30 工2-310
7、学院审核:2019年6月26—28日
8、确定方向:2019年7月1日
6、公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
7、上报学校备案:2019年7月6日
三、分流原则
在学分制框架下,学院方向分流坚持以下原则:
1、社会需求原则:有利于学生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来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2、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3、专业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考虑学院专业方向的布局合理,从学院发展规划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合理调整专业人数。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四、分流模式
工业设计学院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是一种宽基础、多方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分流采取2+2的模式,学生进校后,前2年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第2年下学期学院按照分流的原则,根据学生前3个学期量化综合考评成绩绩点,能力测试成绩及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配。学生于第3年上学期分流到相应专业方向继续学习。
根据学院各个方向师资力量,具体各专业指标如下:
分流班级
| 专业方向
| 接受计划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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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1-5班)
工业设计(1班)
| 创新班
| 1 (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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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智能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 1 (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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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与信息产品设计专业
| 1 (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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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智能交通工具设计专业
| 1 (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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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玩具设计专业
| 1 (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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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机电产品与装备设计专业
| 1 (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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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流依据
1、学生前3个学期量化综合考评成绩(成绩绩点)+能力测试成绩/100。这是主要依据,以此确定学生对专业的选择权。
2、学生志愿。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四舍五入) 的学生优先考虑。各个方向选择的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70%,剩下的整体调整。
3、专业指标。根据学院师资和教学条件确定,并根据学生志愿做适当调整。
4、专业特殊要求。某些专业对相应课程有特别要求 ,学院应在学生填报《分流志愿表》前提出并公布,供学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六、分流条件
1、分流专业限定在艺术类产品设计(不含中美项目合作)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修完前2年基础平台课程的所有学生。
2、通过学院组织的能力测试
七、分流流程
1、学院在第4学期开学后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提出大类内专业的修读名额、条件及分流实施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并指导学生填报志愿。
2、学生根据分流条件填报《分流志愿表》,并将《分流志愿表》交回学院。
3、学院统计学生的分流意向并审核学生的条件要求。
4、确定学生专业。学院根据学生量化综合考评成绩高低排序,参照学生志愿和专业计划依次确定专业,直至确定完专业名额;对未能满足所填志愿者,由学院调整到还有空额的专业修读。
5、各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对部分学生进行单独考核。
6、对工业设计原班级学生进行发展跟踪,分流后的课程成绩,建立单独存档数据库。
7、学院对最终的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8、分流结果公布后,学生确定指导老师,并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八、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工业设计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决定。
工业设计学院
2019年6月
工业设计学院2017级专业分流志愿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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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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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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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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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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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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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所在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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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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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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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绩绩点在班级中的排名情况
| 第 名(班级共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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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选择创新班
| 是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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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志愿
(大类内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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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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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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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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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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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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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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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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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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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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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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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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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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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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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奖励
|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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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见
| (公章)主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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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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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学院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