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工业设计学院202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年09月28日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工业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确保2022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受专业

我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的专业为全日制设计学、全日制艺术设计和全日制工业设计工程研究生。

二、接收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二)申请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三)申请人英语基础好,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双一流”高校或部分有特殊学术专长应届本科毕业生此项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我校2022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工业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4.第1-6学期(建筑学1-8学期)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①纸质版。按顺序简单装订,采用A4幅面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递交至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所有申请纸质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②电子版。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以“2022推免生复试+申请学院+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29000896@qq.com)。

6、提供本人本科学习期间作品集一本(内容必须包括专业基础的作品和专业方向的创作作品、页面不少于30页、尺寸为16开),以“2022推免生复试作品集+姓名”命名发送PDF文件到邮箱(29000896@qq.com);电子版收到后,告知地址,将作品集快递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存档。

五、接收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须在9月28日至10月18日期间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及时给予回复,逾期视为放弃。

(三)复试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由面试(含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

1、面试(专业面试100分+英语口语听力100分)

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专业基础及沟通能力。

2、专业能力测试(100分)

按照复试作品集情况评分,主要考查学生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掌握程度。

3、复试具体安排(分批次逐一复试,按照电话通知时间)

(四)待录取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http://yjs.hbut.edu.cn/channels/697.html

六、奖励政策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取得学籍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其他奖励资助政策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七、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请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备注“BZ”栏填写预报导师姓名;申请的硕士专业,应严格按照我校招生目录填写,所报专业原则上须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

(二)跨门类报考的推免生,首先应有导师同意接收,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复试合格者方能录取。

(三)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推免生在第四学年(建筑学第五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毕业答辩不合格的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名单和有关通知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请及时关注。

(六)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转年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七)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研究生院(电话:027-59752000)及校纪委(电话:027-59750034)接受反映举报,为便于核实处理,投诉人需提交书面署名材料。

工业设计学院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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