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2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1]38号)相关要求和我院实际,现将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分别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熊静、石元伍 副组长:章旭、苏晨
成员:余森林、邓昭、周红宇、李晓英、王军、程文婷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石元伍
成员:章旭、苏晨、余森林、程文婷、李晓英、周祺、李敏
专家审核小组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监督小组
组长:熊静、石元伍
成员:章旭、苏晨、余森林、程文婷、李晓英
监督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监督指导。
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和学工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推免工作程序与纪律
1.推免生推荐程序按《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1]38号)执行。
2.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环节工作有条不紊。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学院师生,通知到每一名2022届毕业生,提高学生满意度。切实做好2022年推免生工作。
3.学院认真执行学校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各项材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方法和程序,确保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4.针对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的确认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从严控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推免生条件和名额
(一)推免生报名要求
申请推免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补考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为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排名的前2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水平。
4.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710分制)成绩达艺术类(460分)工科类(48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710分制)成绩达艺术类(405分)工科类(425分)
(二)推免生指标
本年度,我院2022届毕业生共241人,学校分配给学院推免生名额为6人。6个名额不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也不设置留校限额,学生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充分保障推免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公平竞争,科学选拔。
四、推免工作流程
1.9月7日 - 9月9日,学生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于2021年9月8日前向年级辅导员提交申请和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为不浪费推免生名额,学生同时签署2022年不申请出国留学的承诺书(附件4)。
学工办汇总学生书面申请初步审核后,填写《湖北工业大学2022届推免生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部分信息后,于9月9日上午10:00前一并交于学院教学办公室(工2-316)。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获奖、社会活动及表彰等原件以及复印件。
各项奖励加分项目(附件3)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7日。
2.9月10日 - 9月14日,审核材料、公示
由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细则于9月10日中午12:30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评议、核查和综合评定,学生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计算出综合成绩并按由高到低的次序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上公示3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
(1)学业成绩为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学校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奖励标准按学校推免生遴选奖励分标准)
3.9月15日,上报初选名单
学院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并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排序报教务处。提交《2022届推免学生信息汇总表》、《2022届研究生推免报送表》电子版表格,报送表纸质加盖公章以及拟定推免生成绩单PDF扫描件。
4.9月16日 - 9月25日,学校将拟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5.9月27日,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上报推免生拟录取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低于75分者;
4.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低于75分者;
5.确定推荐名单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6.申请出国者;
7.确定推荐名单后,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六、其它事宜
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工业设计学院
2021年9月7日